2022年2月14日武汉市将正式启用新社保稀土,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规则有变化。
(相关资料图)
一、 社保费用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缴费,也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年度缴费优点:参保人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任意时间缴纳当前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可在当前社保年度6月30日前缴费。
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银行批扣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开始,每月批扣一次。
调整前:每月于23日至28日期间进行批扣
调整后:每月20日开始批扣
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每月20日前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年度内累计至本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额的将会扣费失败,在下个批扣期合并计算并发起批扣。
三、温馨提示
因停机暂未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进行补办。集中系统正式启用初期,前期积累的大量业务会使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迎来业务办理高峰,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建议您优先考虑线上办理方式哦!
文章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