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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脸识别应用规范为智慧城市护航
日前,有关部门对上海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人脸识别分级分类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一全国首个公共场所人脸识别分级分类管理的地方标准,有望将智慧城市的数据治理工作再推进一步。(据澎湃新闻)
近年来,人脸识别系统广泛应用,在让人们享受到生活和工作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技术滥用、隐私泄露等风险。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人脸识别市场规模约占全球市场的15%左右。而《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显示,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三成受访者表示已因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在人脸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的背景下,上海市发布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是为了让人脸识别的使用更加有序,而不是为了推广。
个人信息的收集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和征得当事人同意。但“合法、正当、必要”的界限在哪里,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比如,社会管理、行业应用、社区和园区的应用,如果要求一刀切,必然会出现过度使用的问题。这就需要在这项技术的应用场景、隐私保护、消费者选择权方面,制定分级分类应用规范,避免用户隐私泄露。
此次发布的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依循《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明确公共场所人脸识别应用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人脸识别应用的常见公共场所,按照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进行两级划分。应用场景分为社会管理、行业应用、其他三类。由此带来的好处是,实现精准化应用,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保护更到位。这有助于引导不同行业和企业依据各自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健全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的人脸识别应用规范和标准。
当人脸识别这一新技术普及到一定规模,立法规范必须适时跟进,在念好“生意经”“管理经”的同时念好“道德经”。这就需要坚持“优先保护公民权益、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支持技术便捷应用”的原则,发挥政府在市场准入、运营规制等方面的主导职责,制定分级分类应用规范,在信息保护和合理利用之间寻求最优的解决方式。希望其他地方也能借鉴上海市的做法,快速跟进,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的数据治理工作。(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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